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5-11-0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强化各教学部门质量保障的自觉意识,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构建学校教学质量长效保障机制,推动各专业特色的培养、凝练与提升,同时为2016年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做好基础性工作,教务处将于11月组织开展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指标体系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执行,参照我校2013年、2014年发布的《专业评估观测点》。

2、各本科专业在进行认真评估的基础上完成专业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评估报告的体系可根据《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和《专业评估观测点》的一级观测点确定,内容应当涵盖《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所有观测点。评估报告中应当体现对每一个观测点自评得分以及获得该分值的依据。

3、专业评估工作的支撑材料的整理工作可结合学院档案的整理工作进行。

4、工作组织:本次专业评估以各学院自评为主,所有本科专业均需参加。教务处将根据评估结果对专业评估工作进行抽查。

5、时间安排:本次专业评估工作于2015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2015年12月12日之前以院部为单位将专业自评报告以及专业评估得分表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18560096655@163.com。


      另外,关于课程评估,有以下两点需要说明:第一:完成时间与专业评估时间一致;第二:课程评估完成后上交的材料增加一项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